运行与管理

实验室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 

实验室在2003年被批准为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后,依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对实验室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制订了《实验室管理章程》,作为实验室运行管理的基本制度;制定了《实验室人事管理办法》、《实验室财务管理办法》、《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分别规范实验室人、财、物的管理;制定了《实验室研究成果标注规定》,规范实验室各类研究成果(论著、软件、数据库等)的标注。实验室各研究单元根据自身的研究特点和仪器设备的性能,已经或正在制定各类仪器设备的管理细则和操作使用说明,以保障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对外开放共享。

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由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实验室的日常管理采取分级负责制,其中人员聘用计划、建设和运行经费计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开放基金课题计划、大型学术活动计划等由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各类建设计划的具体实施、仪器设备的具体使用、开放基金课题的具体实施、日常学术交流活动等由各研究单元负责人负责,而实验室承担的各类研究课题实行课题负责制,由课题负责人全权负责课题的实施。

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实验室2003年整合前,原构造物理开放实验室、新构造年代学开放实验室均设有学术委员会,并曾经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实验室学术发展方向、审议实验室管理章程、实验室基金申请指南等文件。在实验室专项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和验收时,均邀请了多名学术委员会委员作为专家组成员,对项目进行论证和验收。在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评审中,采取通讯评审的方式,每份申请书送三名委员评审。实验室整合后重新提名了学术委员会组成人选并得到了科技部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可行性论证专家组的认可,2004年七月,新的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评议实验室建设计划和进展等。

实验室学风建设: 

实验室努力创造崇尚学术、团结协作、宽松和谐的科研氛围。积极开展学术交流、鼓励学术争鸣,实验室设有“地震动力学论坛”,不定期邀请国内外优秀科学家来实验室进行学术交流,各研究单元均建立了学术交流制度,定期进行实验室内部的学术交流。实验室倡导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治学风格,始终保持端正的学风。 

依托单位的支持: 

实验室作为依托单位领导下的科研实体,具有独立的创制、相对集中的实验室用房。所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实验室人事管理办法》、《实验室财务管理办法》赋予了实验室充分的人事和财务管理权,使实验室在人员聘用、经费使用等方面比依托单位其他研究实体具有更大的自主权,确保了实验室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依托单位对实验室在经费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